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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评估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6月25日,湖北省气象局发布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规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评估指标的计算方法,评估指标包括光伏发电理论可开发量、技术可开发量、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和年平均发电量。该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的推算。

其中,光伏发电理论可开发量受单位面积可安装的光伏发电容量、单位面积上的年水平面太阳总辐照量、单位面积可安装光伏容量折减系数等因素的影响,具体见下:

文件指出,建筑屋顶是否具备光伏电站建设能力,需要从建筑屋顶类型、坡面屋顶朝向、荷载能力、建筑物已使用寿命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考量。坡屋面光伏发电站的建筑应避开北向以及周边障碍物对光伏组件的遮挡,即便有遮挡,也应满足不小于每天4h日照时数的要求。

原文如下:

湖北省气象局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2〕134号),湖北省气象服务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湖北省地方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按照《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qhcuiyang@126.com;

2.信函:武汉市江夏区金融港二路暴雨监测预警中心,邮编:430205。

联系人:崔杨,联系电话:027-8180496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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