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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到 2030 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 2025 年翻一番,力争达 10 万辆

今天下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获悉,《通知》提出,到 2030 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 25 元 / 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 15 元 / 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 2025 年翻一番,力争达到 10 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通知》还提出,以建设氢能高速公路、氢能走廊为主线,重点推动中重型、中远途运输和冷链物流等商用车规模化应用,鼓励开展公交客运、城市物流、城市环卫、渣土运输等车辆应用,探索公务车、网约车等乘用车应用;以探索氢能多元应用场景为主线,推动氢能在轨道机车、船舶、矿卡、叉车、两轮车、航空器、备用电源、热电联供、新型储能、电子、制药等场景的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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