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国台湾高检署发布的新闻稿显示,针对日本半导体设备大厂Tokyo Electron(TEL)工程师陈力铭及台积电工程师涉嫌泄漏台积电2nm关键技术一案,高检署认定TEL公司也涉嫌犯安全法等四罪责,所以追加起诉TEL,拟罚金新台币1.2亿元。
根据调查显示,台积电离职工程师陈力铭转投至TEL公司担任行销及产品经理,疑因害怕“掉单”以及改善机台表现良率等原因,从2023年8月起至2025年5月,找上过往台积电同事吴秉骏及戈一平帮忙,以笔记本电脑远程登入台积电系统后,持手机偷拍台积电制程或实验结果等机密资料共四次,事后将部分机密输入工作日志回报TEL。
今年8月底,台湾智慧财产检察分署起诉陈力铭、吴秉骏、戈一平三人,认定三人窃取台积电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涉犯营业秘密法、国家安全法等罪嫌,各求刑14年、9年、7年,案件由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审理中,三人仍在押。
根据高检署追查认定,TEL对陈力铭未善尽监督、防止之责,因此追加起诉TEL涉嫌违反营业秘密法第13条之4、国家安全法第八条第七项等刑责共计四罪,向法院追加起诉,分别求处罚金新台币4,000万元、8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并请定罚金新台币1.2亿元。这是首件有法人公司因违反“台湾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域外使用”罪嫌而被起诉。
高检署表示,检察官经讯问陈力铭与TEL公司相关员工,再比对全案事证以及TEL公司提出的答辩数据,认定TEL公司依法对陈力铭负有监督责任,但TEL除内部规范订有一般性、警告性之规定,欠缺践行具体防范管理措施的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