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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签订绿色矿山氢能矿区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8月9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签订绿色矿山氢能矿区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原文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石化”或“乙方”)与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矿业”或“甲方”),于近日签订《绿色矿山氢能矿区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甲方与乙方合作建设“绿色矿山氢能矿区”。双方约定项目实施的矿区范围,甲方为乙方的项目投资建设提供相应的配合。

2、乙方负责投资建设、运维本项目,按双方约定的计量方式获取相应的收益,乙方拥有本项目建设所有财产、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

3、在双方合作期限内,乙方在遵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生产和履行合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在本协议工作区域内批准建设相同性质的项目。

(二)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

通过绿色能源零碳化装运排项目的实施,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6万吨,项目建成后,可以实现减碳约15%,为马钢矿业的绿色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项目总体规划

“绿色矿山氢能矿区”项目拟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项目将由乙方进行总体设计,确保项目设计具有先进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总体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并经政府行政审批后由乙方负责实施。

3、一期建设氨制氢、加氢项目

一期项目经政府行政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投资4000-5000万元,建设2台套1000kg/d氨制氢和加氢的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并试运行期满后,在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与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可逐步增加氢能矿卡运输车辆,进行联动试运行。

4、二期建设装运排整体项目

在一期氨制氢、加氢站、氢能运输车联动试运行的参数及技术能力完全符合绿色氢能矿山要求,项目评审合格后,双方再根据工程量需求等因素协商并适时签订二期装运排投资运营合约,逐步在各矿区进行全面氢能矿区改造,包括建设所需的氨制氢站、加氢站、氢能矿卡、氢能重卡等全部矿石装运排及配套公辅设施等。

二、风险提示

此协议中的合作内容,部分环节或涉及有关部门审批,亦可能受市场、政策 等变化而有所调整或变化的风险、以及项目能否及时落地建设、技术转化能否顺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备查文件

《绿色矿山氢能矿区示范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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