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开展陕西省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的通知》。
文件提出,全省每个乡镇确定1个行政村,选择光伏或光暖项目建设模式,每个村建设容量约2兆瓦,进行整村光伏(光暖)项目示范。到今年年底,全省建成约1000个共200万千瓦左右整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光暖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支持政策、建设方案和商业模式,达到农户增收、村集体壮大和清洁取暖的实效,助力乡村振兴。
示范项目按照政府统筹、企业提供资金、银行贷款、机构担保、农户受益、村级分红的模式运作。
1.村集体成立村新能源项目公司;
2.鼓励县级政府筹集资金作为10%资本金,项目实施公司提供10%资本金;
3.银行、担保机构提供贷款和担保;
4.农户、村集体自行选择光伏或光暖建设模式;
5.县级政府确定具备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能力的建设企业开展项目建设;
6.项目建成后,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电网和设计施工企业等进行验收;项目运维由地方政府确定的一体化公司进行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