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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集团合并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

1月17日晚间,紫光集团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1)京 01 破 128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重整程序。

2021年年初,由于紫光集团爆发严重的债务危机,随后在债权人的申请下,2021年7月16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

7月20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更新了紫光集团招募战略投资者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显示,为稳妥有序化解紫光集团债务风险,实现公司产业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之后有7家战投开始入围第一阶段的争夺。

12月10日晚间,紫光集团管理人宣布,“通过建立遴选机制开展多轮重整投资方案遴选工作,确定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智路建广联合体”)为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战略投资者,依法与战略投资者推进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及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相关工作。”

根据公布的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紫光集团重整主体所有者权益为-442.78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紫光集团重整主体资产客观公允的市场价值约1214.78亿元,匹配拟化解债务约1376.09亿元,紫光集团已资不抵债。

2021年12月29日,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紫光集团的重整计划获表决通过。

在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中,6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普通债权组中,1069家债权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240.94亿元)出席并全部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99.7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0.14%。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出资人组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名出资人组成,总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6.7亿元,两名出资人均投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占全部出资人的100%,占全部出资额的100%。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各表决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后续将依法向北京一中院提出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

而随着此次北京一中院正式批准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也意味着紫光集团重整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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